2008年6月21日星期六

喻工作於遊戲

近來很少看書,一星期五天天天朝九晚七寫電腦程式,放工後簡直要瞇起對眼行番屋企,打開書本眼前一遍模糊。

我不是 IT 人,寫電腦程式我是外行,但工作需要也沒有辦法。讀書時學過 PASCAL 及 BASIC ,出來做事才知道沒有人用。初出茅廬時亦寫過 FORTRAN ,事隔十多年已功力盡失。 C 是寫過一點的,但十分皮毛。這些語言都不支援 regex (regular expression) ,由於做那個 job 用 regex 會比較方便,最後決定在 IBM AIX 平台上用 shell script 來寫。

其實我沒有什麼選擇,同事認為用 PERL 比較好,老細更提議用 Python ,但 PERL 同 Python 我從未寫過。接觸過的電腦語言中就只有 shell script 可支援 regex ,雖說寫過,但都只是十幾行的簡單貨仔。今次是單大嘢,就當是一次認真學習 shell script 的機會,因為 shell script 是基本功,應該要識,於是貫徹始終用最原始的 bourne shell (sh) 去寫,一寫三千幾行。

雖然用 shell script 作浮點運算很麻煩,運算速度又慢,況且寫三千幾行 shell script 做一個 job 真是很戇居,但總覺得 shell script 很好玩。多年前玩過一個叫「 Machine 」的電腦遊戲,覺得寫 shell script 感覺就如玩「 Machine 」一樣。